14道管制下,醫藥費為什么越“管”越貴?
西方有句諺語:“通往地獄的路往往是由善意的磚石鋪成的”,政府管制常常是對這條諺語的最好注釋。為了控制醫療費用,降低患者醫療負擔,政府引入了一系列的管制措施,管制醫院醫生行為,管制醫療服務及藥品價格,結果卻事與愿違。只要公立醫院在醫療服務和藥品零售市場上的壟斷地位沒有消除,現有的所有價格管制措施均無助于減輕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而且還會帶來很嚴重的弊端。
1、管制醫療服務價格
政府先是管制醫療服務價格,但不管制藥價。政府規定,診療費用(掛號費)只能是統一的5元,不準高于這個標準。醫院為了實現壟斷收益,為了實施差別定價,在收取5元掛號費之外,就會給富人處方一盒價格995元的藥品(醫院采購價50元),這就是所謂的“以藥養醫”體制(即顧客購買一件緊俏商品必須同時搭配購買一些滯銷商品,其實質是商店用定價過高的滯銷商品價格彌補緊俏商品的過低定價)。
患者的醫療費用沒有任何下降,還是1000元,但由于價格從醫療服務價格變成了藥價,藥價的成本使得醫院的實際收入則下降了50元,這50元是完全的社會資源浪費,因為患者本不需要吃這些藥品,自然也本不需要生產和配送這些藥品。
2、管制藥品最高零售價
后來,政府不但診療服務價格被政府管制在5元,同時開始管制藥品最高零售價。比如,上述那種醫院自主定價為995元的藥品,政府規定最高零售價不準超過200元。
如果沒有新的高價藥品替代,現在醫生將給富人患者處方5盒上述藥品,并將該藥品定價為199元/盒,沒有超過政府規定的最高零售價。自然,患者的醫療費用依然沒有下降,還是1000元。醫院的收入下降了50元×5=250元,社會資源浪費增加到250元。
政府管制藥品最高零售價后,過度用藥、濫用藥現象開始出現并泛濫。而且,一旦一些藥品的最高零售價被政府強制降低,藥企總能夠利用新藥審批和單獨定價政策給醫療機構及醫生提供新的高價藥品供其處方。
3、 管制醫療機構的購銷加價率
現在,政府不但管制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最高零售價,還進一步管制醫院藥品的購銷加價率,規定其不能超過15%。這意味著,采購價50元的藥品過去能夠賣到199元,現在不可以了,最高只能賣到57.5元。如果該藥零售價要達到199元,采購價就要達到173元。利用在藥品采購上的買方壟斷地位,醫院和藥品供應商合謀抬高藥品采購價,把過去50元的采購價提高到173元,然后醫院加價15%以199元的零售價銷售,依然向那位富人患者處方并銷售5盒藥。而那虛增的123元采購價并不會歸藥品供應商所有,其中大部分比如100元以返利和回扣的形式返還給醫院及醫生;颊叩尼t療費用并沒有下降,而醫院(醫生)的收入下降了,社會資源浪費得更多了。
4、實施差別加價率
在上述管制措施依然保留的情況下,將原來的統一加價率改為差別加價率:低價藥高加價率,高價藥低加價率。政府期望這樣的差別加價率政策能夠誘導醫院醫生購銷低價藥品。
醫院(醫生)和醫藥企業規避的辦法是,醫藥企業為醫院提供所謂的低價藥:原來20粒一盒的藥品采購價是173元,現在縮小包裝為3粒一盒,采購價為30元,原來給患者處方一盒,現在給患者處方6盒。原來一支注射劑有效成分為1毫克,一次注射一支,150元一支;現在一支有效成分0.2毫克,一支30元,一次注射5支;“低價藥”出現了,醫院(醫生)可以堂而皇之地執行高加價率。可是患者的藥費負擔一點也沒有下降,社會資源浪費得更多了(小包裝成本高)。
5、禁止折扣
若干年前,藥品公司向醫院支付返點(即業內所講的明折明扣)是合法的,F在政府規定折扣返利不合法。這一管制政策聽起來很有道理:既然100元采購的藥品醫藥公司愿意返點20%,即返給醫院現金20元,何不直接將采購價定為80元更為干脆利索。然而,這看似干脆利索的方法卻不符合醫院利益,因為在15%的購銷加價率管制下,采購價100元的藥品醫院可以賣到115元,再拿到藥品公司返點20元,醫院的賣藥收益是35元。如果直接將批發價降到80元,醫院的零售價最高只能賣到92元,醫院的賣藥收益就只有12元,減少了23元。醫院怎么會愿意!
現在明折明扣不允許了,暗折暗扣(返點)違法,醫藥公司轉向隱性返利。醫藥公司減免醫院的藥款欠債,醫院拖欠醫藥公司1000萬元藥款,醫藥公司為其減免10%,只要900萬元。此外,資助醫院蓋大樓買設備,辦酒席送禮物。隱性返利成本高于直接的明折明扣,醫藥公司要生存下去,高出的成本只能加在藥品批發價中。
6、管制單處方開藥量和均次費用
為了降低患者經濟負擔,上述管制措施之后,政府進一步增加管制,開始限制單處方開藥量,醫院(醫生)的應對措施是增加處方數,原先一個處方開6種藥,現在一個處方只開2種藥,但是給你開3個處方。
于是政府又進一步限制均次門診費用,醫院(醫生)的應對措施是,此前沒有均次費用限制時,一次給患者開一周的用藥量(慢性病患者甚至一次開一個月的用藥量),現在一次只給你開兩天的用藥量。因此,均次門診費用管制前,患者一周去醫院一次就可以,均次門診費用管制后,患者一周需要去3次醫院;颊邔嶋H支付的醫藥費用一點也沒有減少,麻煩和辛苦卻增加了。
7、管制藥占比
為了遏制醫院(醫生)過度用藥,降低患者醫藥費用,政府又開始管制醫療費用中藥品費用所占的比重。然而,過去一個闌尾炎手術患者支付的總醫藥費用為8000元,其中藥費6000元,藥占比達到75%,F在政府規定藥占比不能超過50%,醫院(醫生)不能通過把藥費降到2000元的辦法滿足這一要求,而是依然維持6000元的藥品,但是增加4000多元的醫療檢查,比如做幾次磁共振、CT等等,把總醫療費用提高到12000多元,從而使得藥占比降到50%之下。
“藥占比管制”不僅不能降低還會提高患者醫療費用。富;颊叩尼t療費用進一步增加,而處于剛剛看得起病的邊緣的患者卻因為醫療費用的上升被排除在就診之外。換句話說,這個管制使得富人的醫療負擔提高,較窮的人開始看不起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