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探討目前藥品價格形成的過程,還原藥品價格現狀,為今后藥價管理方式方法的優化提供參考,《醫藥經濟報》從10月初開始對藥品價格現狀進行了問卷調查。
此次問卷圍繞藥品價格現狀以及今后管理思路的優化等內容共設置了14個問題,問卷設計以普藥和非普藥企業產品的銷售、利潤、招投標、對藥價的理解與期待以及解決問題的方式為核心內容。
具體調查以網上和網下兩種形式展開。其中,網下是對規模以上企業的定向問卷,發出問卷150份,回收有效問卷97份;網上共有365家企業參與調查。接受調查的企業中,50%左右的受訪企業為普藥生產企業,其余為非普藥生產企業。
本報對所有有效調查問卷進行統計得出的結果是,網下定向問卷與網上問卷結果相類!
《醫藥經濟報》對藥品價格現狀的最新調查顯示,基本藥物毛利率普遍偏低,成本上漲壓力較大,招投標遭遇價格比拼慘烈,政策性降價空間已經很小,企業對基本藥物制度市場的預期愈加謹慎;專科藥雖然毛利明顯較高,但營銷費用遠大于普藥!
基藥利潤低降價空間小
核心產品的銷售及利潤是企業持續發展的支柱。在本次調研中,核心產品毛利率低于10%的受訪企業接近四成,毛利率在15%以下的企業超過60%;有超過30%的受訪企業表示毛利率超過20%。按照企業類型分類,毛利率低于15%的企業幾乎為普藥生產企業,而選擇高于25%的則全部是專科藥生產企業。
按行業水平扣除財務費用和管理費用,基本藥物再進行政策性降價的空間可以說是幾乎沒有,大部分生產企業可能出現經營困難。而同比全國醫藥工業的運行情況,根據SFDA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的數據統計,2010年1~8月,全國醫藥工業銷售利潤率為10.35%。這意味著,普藥生產企業的毛利率甚至無法達到全國醫藥工業銷售利潤率的水平。
企業自我評價的結果也與此一致。根據本次報社的調研結果,外資企業、國內以新藥研發或者主攻高端醫院的專利藥企業以及大普藥生產企業都給出了相對一致的答案——基本藥物降價空間不大。調研統計顯示,接近70%的企業認為,基本藥物降價空間不足10%,其中高達45%的企業認為基本藥物根本沒有降價空間。
而日前國家發改委下發通知,對頭孢曲松等部分藥品最高零售價格進行下調,被業內喻為將“降價”舉向外企原研藥的第一刀。已經有不少企業提出了“原研藥單獨定價被降了,國產藥還會遠嗎?”的擔憂。畢竟,2010年上半年業內都在傳言,基藥降價幅度將達到30%以上。
另外,基本藥物作為國家未來實現全民醫療保健的最基本工具,產品的質量首先要得到保證。但是,企業作為承擔產品生產責任的主體,保證產品供應和不斷優化產品質量所需要的合理運作空間,同樣需要通過產品最終的銷售價格來體現。
本次調研中,認為普藥的合理毛利率應在5%~10%的受訪企業約有30%,認為應該在5%以下的企業不到14%,認為應該在10%~25%之間的企業超過40%。
事實上,制藥企業尤其是仿制藥(普藥)生產企業發展的關鍵就在于成本和銷售的管理,銷售管理主要是要提高或者保證產品的價格體系以及各地的招標中標率,而成本管理則主要通過優化生產工藝和生產方式、集約化采購等。
此前在記者的調研,很多企業向本報反映,CPI的上漲實際上已經引起了各方面的價格上揚,包括藥品制造當中的原輔材料以及能源等。同時,國家對制藥企業的管理和要求的日益嚴格,例如電子監管碼等保證藥品生產質量的政策,對企業的藥品生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些因素的綜合效應必然對藥企的成本控制帶來困擾。
為此,本次調研也設計從企業成本方面的變化來反應企業所面臨的壓力。調研顯示,認為近一年來企業生產總成本上漲超過10%的企業超過六成,其中認為上漲超過20%的接近兩成!
招標非普藥比普藥瀟灑
對于企業而言,除了出廠價和零售價之外,對企業影響最大、也是可控性最小的則是藥品中標價格。在目前的藥品價格形成體系中,藥品中標價格才是真正決定企業銷售盈利甚至命運發展的關鍵環節。
為此,本次問卷亦希望從這方面反映藥品價格的現狀。就公司的藥品招投標中是否遇到過中標價格低于企業利潤最低要求的問題,有不到35%的企業認為極少數省份出現或者沒有出現過;而超過65%的企業則認為,很多省份的藥品招標中標價都低于企業最低利潤需求,甚至有部分企業認為幾乎所有省份都出現這種現象。
為何完全相反的答案,都會有人選擇?分析定向訪問的企業類型可以發現,兩種選擇都是合理的。選擇前者的大多是具有獨家品種的企業或者專科藥生產企業,這部分產品的共性是市場競爭小、終端需求穩定,因此具有一定的市場壟斷性,制造商對采購主體具有相對平等的話語權,所以能夠維持較為理想的中標價格。選擇后者的則多為大普藥生產企業。普藥產品生產廠家眾多,產品質量、成本、價格差異非常大,在現有各省的招標體制和理念下,價格優勢是中標的最重要保證,因此,大普藥的招投標價格比拼相當慘烈。記者此前多次調研也發現,部分省份部分產品的中標價格甚至已低于行業的平均生產成本。
這一問卷結果也反映出,普藥產品招投標價格競爭激烈程度遠超?扑幓蛘擢毤移贩N,而激烈競爭帶來的結果就是市場化徹底、產品利潤透明化和扁平化。
為了繼續反映企業對藥品投標價格的重視和心態,本次調研還就遇到中標價格低于最低利潤需求時企業的應對方式進行問卷。結果顯示,有25%的企業表示,在其他產品的利潤能夠維持,通過產品組合拳能夠讓企業在該省份的總體市場份額或總利潤有一定保證的前提下,即使部分產品利潤過低甚至無利,都愿意繼續供貨投標;有14%的企業則僅僅為了能夠保證市場而繼續投標和供貨;超過50%的企業則認為,為了公司生存利潤的需要,會放棄投標,轉做其他市場。
另外,還有約10%的企業對中標價過低而繼續供貨的產品表示擔心,因為在現有生產能力水平下,一般企業都難以在價格如此低水平的條件下,兼顧保證藥品質量和療效。
企業因藥品中標價格而作出放棄市場的選擇,與此前大部分企業非常積極地應對基本藥物生產供應的態度形成鮮明對比。
那么,在招投標的期待方面,中標價格達到什么樣的水平才能讓企業較為滿意?這是反映企業需求的另一方面。本次問卷結果顯示,接近45%的受訪企業認為,如果中標價格能夠高于成本價格25%以上,則能夠較好地保證產品醫院市場的開發和維護;有接近20%的企業認為中標價不高于成本價的15%,就能夠保證醫院市場的開發和維護。
而對不同類型企業進行分析可以發現,非普藥企業開發醫院市場需要的費用占比遠超普藥產品,而且在非普藥產品的單品種價格一般高于普藥品種的情況下,非普藥產品的營銷費用總額更是普藥產品無法比擬的。